2个月前,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车检改革新政,公安、质检等政府部门及下属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一律不得举办检验机构,公安民警、质检部门工作人员及其子女、配偶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检验机构经营。
7月27日,记者从市公安机关获悉,为深入推进机动车检验工作改革,着力破解车检难题,从10月1日起,我市机动车检测站将与公安机关实行管办脱钩。另外,派驻在检验机构的民警也将陆续撤出.届时,市民办理机动车年检程序将发生变化。
10月1日起公安机关与车检站必须脱钩
根据市公安机关的统一安排,即日起各县市区公安局将成立检验机构脱钩清退工作专班,对本部门及下属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有关人员开办检验机构的问题进行一次自查清理,各级公安机关要与隶属于公安机关开办的检验机构尽快脱钩,检验机构的法人代表应为独立法人,且不再由民警担任。“10月1日以后,仍未完成检验机构脱钩、清退的,公安部门将停办业务并严格追究责任。”市公安局工作人员表示,12月31日前,公安部门要全部撤回派驻检验机构负责查验机动车、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的民警。
把关不严的车检机构将被依法查处曝光
对于社会化车检机构,市交警部门将主动联系质监部门联合制定检验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意见,按照规范等级对社会化车检机构分级评定,被评定为优秀的,可适当增加最大允许检测量;对管理混乱、把关不严、群众投诉多的,要依法查处,并通过媒体曝光。
与此同时,市公安部门还将督促检验机构调整检验工作流程,推行一站式服务模式,实现全程免费代办。车检机构应按照国标检验机动车,对检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接受社会监督和责任倒查。“9月1日起,新的检验标志式样将签注检验机构名称,接受社会监督和责任倒查。”市车管所工作人员表示,未来为了保证车检的权威性,交警部门还将强化检验机构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建立“黑名单”制度,严格实行检验人员持证上岗,安检机构从业人员在检验活动中接受贿赂、以职谋私的,屡次违反检验工作程序和检验标准的,要列入“黑名单”,取消其上岗资格,今后不得继续从事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情节严重的,移送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年底前全市可实现车检预约服务
面对即将实行的6年内免检政策,市车管所工作人员表示,试行非营运轿车等车辆6年内免检政策自9月1日起实施,注册登记日期在2012年9月1日(含)之后的车辆,可适用免检2次的政策;注册登记日期在2010年9月1日(含)至2012年8月31日(含)之间的,由于已检验过1次,可适用免检1次的政策;注册登记日期在2010年8月31日之前的,仍执行原检验规定。另外,自车辆出厂之日起,超过4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6年内需仍按原规定上线检验。
民警称,对6年内免检车辆,公安交警部门在核发检验标志时不再查验机动车,只审核机动车检验标志申请表、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并核查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情况。符合规定的,核发检验标志,在行驶证副页上签注,并将机动车检验标志申请表存入机动车档案。但值得注意的是,属免检范围的车辆发生过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的,6年内仍按原规定每2年检验1次。
公安部门表示,对不符合6年内免检条件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要通过信函、短信、电话等方式告知、提醒车主按规定办理检验业务。同时,未来交警部门还将简化登记程序,实现“一进一出”业务大厅办结业务,避免让群众多次排队;同时加快推进异地检验和网上、电话预约检验,12月底前将全面推行机动车检验预约平台,方便机动车所有人自主选择检车时间,做到“随到随检”。 |